固安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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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捷(中国)工业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货运和保证条款

  • 价格政策
    致电客户服务中心询问当前价格。
  • 税款
    固安捷中国工业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固安捷”)对每个产品按规定收取相应的增值税或其他税款(已提供免税证书的除外)。请明确指出哪些产品可免增值税或其他税款。
  • 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为现金、信用卡或其它经批准的方式(所有的付款仅为人民币)。固安捷授权信用赊购的客户在发货日起享有净三十(30)天的缓付期限。现金或提前支付不享受折扣。固安捷有权抵消或扣除任何固安捷应付款额。如果自发货日起三十(30)天内客户未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固安捷可延迟发货直至收到所有应付款项、或者取消未发货订单的所有部分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 货运政策
    • 货运条件
      产品的发货地点应在固安捷的分销中心或仓库,并且条件应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 运费
      除另行规定外,由固安捷选择承运人,将产品运至客户位于上海行政区(“上海”)内任何营业地点,并收取运费。位于上海以外的地点,适用其它费用和条件,对于额外服务、危险品运输、使用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承运人的特殊装运处理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如产品缺货,导致订单要分多次装运,费用可能适当调整。
    • 损失风险
      自固安捷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办理相关单据后,损失风险即转移到客户。在客户付清货款之前,产品仍属固安捷所有。如产品在运输中受到损害,客户须向承运人索赔。固安捷将协助对其指定承运人进行的索赔。

  • 固安捷有限保证
    固安捷向客户保证,自购买日后九十(90)天内或制造商的保证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如客户发现缺陷,并且产品仍在保证期内,除另行规定外,客户须按固安捷指示将产品退回固安捷或其指定的授权地点,并预付运费。由固安捷确定产品或服务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如存在缺陷,固安捷根据情况修理或更换产品或服务,这是固安捷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固安捷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对于因产品误用、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固安捷不承担任何责任。除固安捷或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固安捷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 有限责任
    固安捷明确指出对后果性或附带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了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外,固安捷的责任限于并不得超过客户支付的款项。
  • 产品退货
    所有退货须在购货后三十(30)天内进行。退货前,客户须得到一个产品退货核定号。客户可写信、电话或亲临指定的固安捷客户服务中心,向其提供原始发票日期和号码及退货理由,由固安捷客户服务中心给出核定号。无固安捷产品退货核定号不得退货。
  • 产品适宜性和法律归依
    客户对产品的选择、安装及适宜性负责。固安捷努力保证产品符合适用法律,但对产品的选择、安装和适宜性的相关法律不做出任何保证。选择产品之前,应查阅相关法律和法规。客户同意所购产品的使用不违反中国法律及其它适用法律。
  • 出口订单
    在中国境外交货的订单,适用不同的货运费、航运费和付款条件。
  • 补充条款
    •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劳工动乱、缺货、无法购买产品、供应品或原料、恶劣的天气条件、或固安捷在其业务经营中无法控制的任何其它情况或原因而造成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履约延误或无法履约,固安捷不承担任何责任。
    • 撤销订单
      撤销订单须经固安捷批准,并可能需要支付货物重新存储和其它费用。
    • 完整协议和转让
      本条款及固安捷的表格、确认书、报价单、发票、网站中的条款及产品目录的销售条款以参考形式纳入本协议,共同构成客户和固安捷之间的全部和完整的协议。客户收到固安捷的订单确认书或收到订购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客户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非经书面同意,对条款的任何修改对固安捷均不具有约束力。未经固安捷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订单或其中的其它权益,并且任何未经同意的转让对固安捷无效。
    • 弃权、法律选择、审判地点和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未主张本条款下的一项权利或未坚持遵守一项条款或条件,不构成放弃该项权利或容许任何一方对任何该条款或条件的任何后续违反。所有交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统辖。因固安捷交易而发生的争议,如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应提交位于上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